“别打农村宅基地的“歪主意””
农业农村有关人士近日表示,严格禁止城镇居民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个人会馆等,也不能以各种名义让农民退出宅基地,也不能让农民“上楼”。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美丽乡村的建设,有点风光秀丽的乡村越来越受到关注,越来越多的城市人想在农村居住或度假。 少数个人和开发商以“商机”为目标,通过各种方式融通,在农村建设“小产权房”、个人别墅、会馆等。
事实上,农业农村地区的这次表现并不是第一次停止了农村宅基地“鬼主意”的打击方法。 此前,国家发改委、原国土部(现自然资源部)等部委多次发文表态,严禁城镇人员到农村建房、利用农村宅基地建房、会馆等。
虽然国家部委经常“叫嚣”,但类似现象依然屡禁不止,与一些人向往农村风景和留恋乡愁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尚未建立的背景下,农村建设的低地价、低建设价格存在利益冲动。
宅基地是农民重要的土地财产,也是农民安居之所。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法治框架内探索农村宅基地的全部权、资格权、录取权“三权分置”的新改革。 年,中央相关部委在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了新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核心是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
这些改革措施证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农民宅基地录用权流转、抵押、自愿有偿退出、有偿录用等问题,都在探索处理中。 为了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归根结底必须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城镇人民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个人会馆,首先要按照中央要求,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维护居民点公有制性质,维护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三大基础,确保改革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前进。
刹那市人住在乡下盖别墅、个人会馆的歪风,必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事实表明,作为高额利益的回报,部分人瞄准农村宅基地等“唐僧肉”铤而走险的现象时有发生,监管执法的剑需要高高挂起,对此类行为需要认真调查。 一直以来,有些违规的塑料大棚中豪华会所、休闲度假设施、别墅等问题被认真调查、整理整理,起到了很有震撼力的作用。
此外,加强全民普通法的推广也很重要。 面对层出不穷的“下乡”买房、盖别墅等热潮,许多当事人不了解农村宅基地集体的整体性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村宅基地禁止非法买卖等相关规定更不了解,在这方面了解城镇人民盖农村房子的违法风险。 (评论家孙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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