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剧播出私人手机号 机主被骚扰 一审法院判制作方侵害隐私”
一部网剧公开了使用黄某实名购买的手机号码,黄某频繁暴露在陌生电话和微信好友的验证通知中,黄某以该剧制作者侵犯隐私为由向北京网络法院投诉。 最近,北京网络法院在一审中对该案进行了判决,认定制作者构成了对黄某隐私权的侵害。
黄某诉称,从2019年11月5日开始,不断接到骚扰电话和微信朋友的核实通知,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状态。 据了解,制作某网剧的两家企业并未对剧中出现的手机号码进行画面解析,黄某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出现在涉案网剧第8集。 黄某认为该网剧二制作者泄露了真实姓名认证的手机号码,侵犯了隐私,向法院起诉,要求该网剧二制作方向黄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维权律师费1000元和误工费1000元。
北京网络法院审理认为自然人享有隐私。 在本案中,涉案网剧的制作者在黄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涉案手机号码用于剧中的角色,并在网上公开,让广大读者通过电话、社会交流应用等方法侵入黄某,从而暴露出侵害黄某的危险,造成陌生读者实际干扰。
号码公布后,黄某继续接到许多陌生电话和微信朋友的申请。 那时,黄某正在学习,工作比较忙的毕业前夕,短时间内有很多人打来高频电话和微信,给生活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被告声称手机号码在拍摄时有权采用,但没有确切的证据。 制作者在涉案网剧画面中采用涉案手机号码,未履行相应的观察义务,对可能存在的侵权风险持放任态度,主观存在过错。
综合案件证据,北京网法院认为,涉案手机号码被涉案网剧非法披露,导致黄某个人生活安宁受到侵害,超出合理容忍限度,制作者主观存在过错,构成对黄某隐私权的侵害,因此一审判决被告两家企业
免责声明:南亚报业网汇集了全国高质量的优秀网站推荐给网民,给站长提供免费网址目录提交收录的一个窗口,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