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导师不得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无关事务”
所有研究生都要注意,这次国家真是插手整顿了!
最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发表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和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共29条意见中,“严格”字是最突出的特点。
坚决给予学位“榨水”,将学位论文作假纳入全国信用平台,导师不得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无关的事务,研究生招生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资料图:研究生在看书复习。 中新社记者瞿宏伦摄影
招募记录
——多次优先采用,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招生单位要切实规范研究生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层层夯实职责,将招生纪律约束勾结命题、初试、考核、复试、调剂、录取的全过程,抓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纪律红线。
复试全程要录制视频,规范员工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多次优先录用,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业计划外,不得按照单位、领域、地区、学校层次的分类等限定生源范围。
——招生单位未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本地区、本机构研究生招生新闻的发布,确保招生工作规范的透明度。
所有录取名单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合格,不办理学籍登记。
培养
——写论文写必修课在学术诚信承诺书上签字
将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作为必修文案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计划,开设论文写作必修课,不断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学术伦理要求和学术规范指导。
研究生必须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导师必须亲自讲授学术规范,引诱学生将维护学术诚信作为自觉行为。
――提前分流到不适合继续学习的研究生退出
对不适合完全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继续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
资料图:毕业生排在创意毕业证书的背景板上拍照。 中新社记者武俊杰摄影
论文
——坚决给予学位“节流”,防止“过分”!
导师必须由研究生培养第一负责人,严格管理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创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
对比文件,教育部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广大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的职责,管理部门要抓住监察,落实勾结管理全过程,坚决防止学位“划水”、“过头”、“虚功”,
——学位论文作假已纳入全国信用平台
对学术不端的行为,多次“零容忍”,一经发现,将坚决依法及时严查。 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违反依法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的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调查。
对学术不端的部门负责解释。 将学位论文的虚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新闻共享平台。
对连续或多次出现“有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授予单位,加大协商力度,严格控制招生规模。
资料图:某高中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 中新社记者泱波摄
指导者
――不让研究生从事与学业无关的工作
导师专注于研究生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做法,加强实践训练,加强科研诚信诱惑和学术规范培训,了解学生参与学术活动、撰写学位论文的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不让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 关注研究生个人成长和思想状况,与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者密切合作,共同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
――取消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
健全导师分类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科学合理地将研究生在校期间以及毕业后的反馈考核、同行考核、管理者考核、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责任考核情况纳入导师考核体系。
对师德失范、不履行职责的领导,根据情况给予协商、限制招募、停止招募、取消领导资格等解决,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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