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和教师”
教育部等八部门日前发表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地树立正确的政治学成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以我国高考成绩或升学率单方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 以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绩效为晋升岗位的重要依据,健全绩效工资激励,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向教育教学绩效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 对于具有高级职称、多次在教学现场退休、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特别是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促进优秀教师的长时间教学、终身教育。
资料来源:在甘肃省庆阳市的学校,老师正在给学生们上课。 中新社记者于晶摄影
《意见》指出,要保证教育教学的自主权。 鼓励学校结合当地本校的实际,突出特色、水平。 加强学校实施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实际科学构建基于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的校本课程。 学校在符合学科教学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自主安排教学计划,自主运用教学方法,自主组织培训活动,自主开展教学评估。 对于学科间相关性较强的学习文案,可以自主统一实施跨学科综合主题教育。
并要逐一发挥教师课堂教学改革主体的作用,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探索符合学科优势、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
《意见》要求严格校规校纪,依法加强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入校园”主题教育活动,比较有效地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意见》要求加强评价指导作用。 建立快速重视素质教育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流程性和快速发展性评价,更加重视考核学校办学质量的实际效果,作为考核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对校长教师实施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引导和促进学校持续改进。 各地为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不得以高考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坚决克服“只升学”、“只分数”的倾向。
《意见》提出要加强校内的激励作用。 学校要建立完整的教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情感和从业热情。 重视精神荣誉激励,积极开展优秀教师、教育名人、教师模范兵和优秀教育队伍等评选活动,充分展示教师的突出表现。 加强专业快速发展的激励,鼓励和保障教师参加培训、教研、学术研究等活动,及时帮助教师诊断改善教育教学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完善岗位晋升激励,切实落实教师岗位职责,健全以教师表现和教育教学绩效为岗位晋升重要依据的绩效工资激励,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注重对教育教学绩效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的爱护激励, 结合思想问题的处理和实际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关怀,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提高优秀校长教师的表彰推动力,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有率,考核时向提高办学质量效果的学校倾斜 对于具有高级职称、多次在教学现场退休、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特别是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促进优秀教师的长时间教学、终身教育。
《意见》强调,必须完善社会监督。 的新闻发布制度,以公开课的设置、教学安排、招生入学、收钱项目和标准等新闻为重点,保证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学校重要事项的知情权。 建立学校和社区信息表达的联系制度,及时听取社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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