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拿摩托驾照却冒名驾驶 “大驾”被记满分又降级”
李某和他开的摩托车
前几天,有b2大车驾照,没有摩托车驾照的小李觉得“好厉害”,不敢开摩托车,想假冒哥哥的名字过关,结果被认真的渝北交通巡警识破,终于依法解决了: BB
当天19点左右,渝北分局交通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210国道兴隆镇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未挂车牌的摩托车在弯道上行驶,司机未戴头盔,穿着拖鞋。 巡逻人员立刻停下这辆摩托车进行了检查。
民警在确认李证件和车辆消息时,他慌忙坦白:“警官,我叫李平(化名)。 我忘记带驾照了。 请你们举手。”
“我的身份证号码是51162319XXX,是四川邻水县坛同町的。 我有摩托车的驾照。 如果不相信的话,请在网上查。 ”表情平静的李某继续告白。
据李某称,民警在系统中发现相关身份新闻和身份证新闻,仔细比对后发现,系统照片中的人物与此人略有不同。 身份证上的脸有点成熟,老气横秋,下巴上有黑痣。 前面的年轻人脸很漂亮,下巴上没有黑痣。 李平(化名)看到民警的嫌疑后,急忙解释说,照片是几年前的,自己也做了手术,祛除了痣。
民警不听他的话,根据身份证号码,发现了其家人的消息,李平竟然有两个兄弟,其弟李小兵的相貌和眼前的年轻人一样。 然后,民警也发现李小兵有b2驾照,没有摩托车驾照。
他郑重指出,民警不加隐瞒,继续追究,法律严肃,说谎、欺骗民警调查应负法律责任。 那时,这个年轻人脸色苍白了一会儿,表情就像泄了气的球,说实话而已。
原来,他叫李小兵。 哥哥李平有摩托车的驾照,所以他没有。 他担心自己的b2驾照会得满分,所以想撒谎冒充哥哥,蒙混过关。
真相大白后,民警对李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九十五条、九十条,对其驾驶许可不一致、不挂号牌、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予以合并20 并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李某在一个得分周期内被记录12分,因此所持b2驾驶证被降为c照片。
交通警察警告说开车出发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绝对不能驾驶未挂牌照的汽车。 绝对不能和准驾驶型一致。 安全第一,如果没有了安全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都受到威胁,法律是绝对不允许的。 不遵守法规开车,就不能给自己和别人带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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