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遭遇“旅游看房”套路威海购房 想退房却面临违约”
朱先生签的预约书。
朱先生给的98元收据。
朱先生的2件pos机的购买订单合计金额为13万元。
前几天,68岁的南京市民朱支付了98元,跟随“旅游看房团”去山东威海玩,在员工的劝说下前后共花了13万美元预订了当地套房。 之后,朱先生被告知想退房,退房违约,可能会扣除48000元的存款。
98元的旅行为什么会变成几万美元的购买旅行呢? 朱先生的订金,订金可以退吗? 扬子晚报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市民遭遇
接到电话,在威海买了套房
朱先生告诉记者,他通过销售电话认识了旅行看房团,接电话的第二天,他申请了江苏丽城时代的房地产新闻咨询有限企业,丽城时代的何经理接待了他,收钱,开了发票,7月3日坐巴士到威海荣成石岛。
7月4日清晨,丽城时代的工作人员带着小朱等人在当地玩,看着房间。 知道朱先生手头钱不多,房地产中介向朱先生推荐了共计27万的房地产。 7月5日清晨,几名员工与朱先生一起观看凤凰湖d3区646号楼606室,经劝说,朱先生先后刷卡3万元、10万元,在房地产认购书上签了字。
在预约书上签字后,小朱和老伴、女儿表达了信息,意识到自己冲动购买。 7月5日下午,朱先生发现何社长要求拆除这座房产,但何社长以“回南京处理”为由,安抚朱先生开车回南京。
现场付款有折扣,刷了13万次。
7月5日下午,朱先生回到南京后,在老伴、女儿的陪同下向派出所报案,经过警方协调,朱先生答应与丽城时代的何经理协商退房纠纷。 但是7月6日,什么经理说自己也决定不了。 需要在7月10日威海和开发者的信息发表后再回答。
朱先生的女儿朱先生告诉记者,家里在威海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 我以前没打算在威海买房子。 这一天,知道父亲突然要买房,她打了几个电话阻止了,但父亲一直不接电话。 父亲说,现场一直有员工在劝说买房。 而且,销售楼的女性提出了在现场支付3万日元,支付10万日元,减少1万日元的优惠条件。 也就是说,现场支付13万日元的话,可以优惠3万元。 我当场付了卡。
开发商在当天向朱先生提供的预约书复印件上没有盖章,但乙方(朱先生)同意交付购买预约金48000元,并写着目前要支付预约金130000元。 7月7日,将丽城时代加盖公章的预约书交给朱先生时,朱先生惊讶地发现,合同上的“130000”改写为“48000”。
朱先生提供的购卡单和认购书上显示,收款方为红山集团有限企业凤凰湖房地产开发分企业,合同甲方为红山集团有限企业房地产开发分企业。
咨询企业
违反购买者合同
7月7日,扬子晚报记者联系收款方红山集团有限企业凤凰湖房地产开发分企业,接电话的员工表示,自己只负责销售,其他问题需要在威海现场的信息表达。
7月8日,记者联系了丽城时代的什么经理。 何经理说,丽城时代类似于中介性质,通过介绍客户的房间获得佣金。 关于和朱先生的纠纷,他定性为朱先生“违约”,记者进一步询问朱先生是否可以退房,是否应该扣除48000元的存款时,什么经理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再次表示朱先生“违约”
律师说
没有销售许可,合同无效
7月8日,记者询问了多少经理出售的楼盘是否有销售许可,多少经理发来了照片。 但记者发现何经理发来的照片是威海荣城凤凰城锦织华府77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朱先生购买的房产在凤凰湖d3区646号楼,记者提出质疑后,何经理表示自己走错了楼盘,马上重新发放正确的照片。 7月9日下午,在何经理寄来的新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中,许可证上标注的发放时间为年,记者表示预售许可证的比较有效期为一年,该证书过期后,何经理不知道。 在7月9日晚记者发布消息之前,哪位经理仍然没有提供朱先生购买的楼盘比较有效的预售许可证。
对此,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曹义怀律师表示,在法律层面上,开发商没有楼盘较为有效的销售许可证,此时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主张全额退保。 民事诉讼通常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此曹义怀建议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
朱先生的购买、退房纠纷如何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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