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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司机非法载客 最高罚5000元!”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6-08 10:48:02 浏览:

交通警正在检查三轮车。

“罚500—2000元吗? 下次再也不做了! 》9月1日12点左右,在西安市灞桥区纺东街,“摩的”司机陶庆华得知将面临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深感震惊。

9月1日是《西安市打击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乘车旅客若干规定》实施的第一天。 记者陪同西安市公安局警察支队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小组,现场了解了新规施行第一天的情况。

12点左右,在灞桥区纺东街,维修人员小组检查红色“摩之”,发现车内有乘客,司机陶庆华载客承认“拉活”。 民警根据《规定》依法扣押车辆,并出具强制措施证明。

在民警被告知面临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后,陶庆华真没想到会被处以这么多罚款。 从民警陶庆华手机的收款记录来看,仅9月1日上午,手机就显示了5条均为7元左右的收款记录。 颁发处罚决定通知书后,民警现场向当事人颁发《规定》条款,进行宣传,要求司机、乘车人安全文明出行。

15点左右,在小寨十字,交警调查“黑摩”时发现,1点钟车内多处贴有微信收款二维码。 司机们也承认“拉客”。 交通警察依法暂停车辆。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负责人表示,为了严格执行《规定》,更有效地提高本辖区道路交通环境,迎接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建设,9月1日,西安市各区县开展交警部门主导的道路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加强街面,加强管控, 《规定》的施行为一线警察打击非法运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规定》确定禁止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车辆非法乘坐。 载客3次以上,或者上下班高峰期在公交车站、车站、地铁站、批发市场、商场、医院、学校、展览馆、景点等人流密集场所周边载客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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