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获国家赔偿332万元 山东临沭张志超案详情细节始末最新消息”
张志超得到了332万国的赔偿! 张志超申请审查国家赔偿案
1月26日,据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平台报道,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了张超(曾任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并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了赔偿金332万。
赔偿决定书。 回答者的提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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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表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赔偿金综合考虑了张志超被限制人身自由和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张志超的代理律师李逊表示,张志超获得的332万元国家赔偿包括张志超被拘留5449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万元和精神损害赔偿金141.6万元。 另外,如果当时的张志超被判处无期,法院将从其房屋中扣除5500元。
此前,新京报报道,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沂市发生中学女生被性侵杀害事件,当天,山东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男厕所中,发现一具女尸,死者为一个月前失踪的女学生高某。
根据警察的调查,16岁的中学生张志超认定有犯罪嫌疑,并将其逮捕。 2006年3月,临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 然后,张志超的同学王广超因包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之后,张志超妈妈继续控诉。 年1月13日,山东省高院宣判再审,张志超宣告无罪,该案王广超也宣告无罪。 法院复审判决认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明确,证据不足”,指出缺乏客观证据,张志超犯罪、张志超口供和证人证言存在矛盾等。 那个案件的王广超也被宣告无罪。
年6月,张志超委托律师向山东省高院提出788.9万余元国家赔偿。
山东张志超案评述
15年前,张志超上午被警察带走。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回家过。
2005年2月11日下午2点多,一名勤劳的勤杂工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的废弃厕所里发现了下半身裸体的女尸。 该校高中1年级24班的班长、未满16岁的张志超被警察认定为嫌疑人。 2006年3月,张志超因强奸罪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被剥夺了政治权利。
△狱中的张志超
2005年1月10日
山东省临沂市临猗县第二中学分校的一名女生突然失踪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
2005年2月11日
临洑县第二中学分校的一位老师通报说,在停厕所的时候发现了一具女尸。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事件厕所
2005年2月12日
凌晨1点,张志超被传唤到临洑县公安局刑事大队接受讯问
2005年2月26日
张志超被正式逮捕了
2006年3月6日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志超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年
据说,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会见中突然诉冤,受到酷刑。 从此,马玉萍开始为儿子四处诉苦。
3月19日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申诉
十一月十二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
年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制作《刑事起诉复核通知书》,不提出抗诉。
10月
山东省检察院开始研究这个案件
四月十五
山东省检察院告诉马玉萍,由于案件重大复杂,复查将延期三个月。 7月中旬,重新评估再次延期
年~年
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年4月25日、年12月13日、年5月2日通过远程访问系统进行了3次视频访问,在得知张志超的案件后,最高法正式立案审查
十一月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张志超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此案
年~2019年间
年2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皮案,随后分别于年5月、年8月、年11月、2019年2月、2019年5月、2019年8月,连续6次延长了对该案的审查期限。
2019年12月5日
“张志超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非公开审理,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出庭的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明,证据不足。 检方没有提出过质疑,但法院没有在法庭上作出判决
年1月13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的再审判决,张志超无罪释放。 (综合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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