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原副省长文国栋被决策逮捕 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董事长胡问鸣被逮捕”
1月21日,据高检网报道,两名原中管干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这两名中管干部分别是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企业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 青海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海西州委员会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书记文国栋。
■关于胡问鸣
可以调查
年5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消息,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企业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接受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企业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处理掉
2021年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企业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调查结果表明,胡问鸣失去信心,背离初衷,缺乏党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困难,政绩观扭曲,严重偏离了公司的经营者责任主业。 从事迷信活动,违反对抗组织考核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加打高尔夫球、出入个人会所,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会,领取礼品、礼金,安排部下支付该个人应支付的费用。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只默许在干部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民营企业中的家族挂名,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利益,违规购买住房,占用公共汽车,安排进行权属、肤色交易的下属公司投资股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风险的公权。 在工程承包、业务合作、资产收购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有企业的资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胡问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职工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党的十八大后不得不插手,认真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和中共中央批准,决定胡问鸣除名处分。 取消按规定享受的待遇征收其违纪所得的嫌疑,由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有关财产一并移送。
逮捕
2021年1月21日,据高检网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了胡问鸣的决定。
据报道,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企业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的案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完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的胡问鸣作出逮捕决定。 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胡问简历
胡问鸣,男,汉族,1957年5月出生,江苏扬州人,1978年3月入党,1975年11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企业董事长、党组书记。
1975.11-1978.03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县赤岸乡知青
1978.03-1982.02南京航空宇宙大学计算数学专业学习
1982.02-1999.02航空空工业苏州长风机械总厂培训中心副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期间: 1993.09-1994.01中央党校学习。 1996.09-1998.07在苏州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9.02-2001.07航空空工业苏州长风有限责任企业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1.07-2002.03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企业机载设备部部长
2002.03-2008.05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企业副社长、党组成员( 2001.04-2006.01南京航空在航天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5.03-2006.01在中央党校参加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8.05-2008.07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企业筹备组成员
2008.07-2008.10中国航空空工业集团企业副社长、党组成员
2008.10-.07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企业党组书记、副总经理
. 07-.05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企业党组书记、副总经理
. 05-.07主持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企业党组书记、副总经理、集团企业全面员工
. 07-.03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企业董事长、党组书记
. 03-2019.08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企业董事长、党组书记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关于文国栋
可以调查
年9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消息,青海省副省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员会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文国栋接受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青海省副省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员会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文国栋涉嫌严重违纪,现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处理掉
2021年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公布,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对青海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海西州委员会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书记文国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文国栋失去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对党中央的重大决策视而不见,另辟蹊径,更是“以煤食煤”,与非法民营企业的广告主进行利益交换,充当非法采煤的“保护伞”,祁连山南麓青海省的木里矿区非法 无视未禁止的全面严格的党主体不履行责任、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时间接受民营企业广告主安排的宴会,违反领取礼金的组织在进行谈话、通信时不忠实证明问题的特定相关人员招揽工程, 利用协助进行权属色交易的职务便利,在非法采煤、工程项目加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产。
文国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重大职务,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动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认真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和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对文国栋给予党籍处分。 对国家监狱委员会给予公职开除处分的该党十九大代表、青海省第十三届党代表资格被征收其违纪所得的嫌疑,由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有关财产一并移送。
逮捕
2021年1月21日,据高检网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了文国栋的决定。
消息称,青海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海西州委员会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书记文国栋涉嫌受贿案件,经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完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前几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逮捕决定文国栋。 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文栋简历
文栋,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青海西宁人,1987年7月参加职工,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7.07–1989.07青海省湟中县上新庄申南小学、初级中学教师
1989.07–1991.03青海省湟中县广电局事务局秘书、广播电台记者
1991.03–1991.11青海省湟中县委事务局秘书
1991.11–1996.04青海省海东地委办公室秘书、秘书科副科长、科长
1996.04–1996.07青海省海北州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1996.07–1998.08青海省海北州委员会事务局局长(副县级)
1998.08–2000.12青海省海北州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0.12–2001.06青海省海北州委员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2001.06–2005.09 青海省门源县委书记( 2003.04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期间: 2004.03–2004.07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习; 1999.09–2002.07中央党校通信学院在职研究生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5.09–2009.04青海省海西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织部部长
2009.04–. 04青海省海西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副知事
. 04–. 03青海省玉树州委员会副书记
. 03–. 02青海省玉树州委员会副书记、政法委员会书记(.08正厅级)
. 02–. 07青海省玉树州委员会书记
. 07–. 07青海省海西州委员会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
. 07青海省副省长、海西州委员会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综合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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