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报业网免费收录优秀的网站,为了共同发展免费收录需做上本站友情链接,才会审核收录,不做链接提交一律不审核,为了避免浪费时间:收录必看!!!

  • 收录网站:199
  • 快审网站:8
  • 待审网站:24
  • 文章:30176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满12岁故意伤害未致死或将负刑责!进一步完整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规定”

“满12岁故意伤害未致死或将负刑责!进一步完整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规定”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4-18 13:30:02 浏览:

据报道,2009年12月21日上午10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新闻发布会在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前门西大街1号)一楼代表接待室举行。

法委员会发言人岳仲明介绍说,刑法修正案( 11 )草案三次审议稿使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规定更加完整。 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应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承担刑事责任。

有条件微调范围,不会造成人员死亡,但属于“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情节恶劣的情况增加规定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南亚报业网汇集了全国高质量的优秀网站推荐给网民,给站长提供免费网址目录提交收录的一个窗口,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

推荐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