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整治禁渔期非法捕捞 男子捕虾一两获刑两个月”
禁渔制度是《渔业法》明确的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措施。 最近,怀着侥幸心理的王某以身试法,在禁渔期实施非法捕捞,捕到一两只虾,却被法院依法拘留了两个月。
今年年初,被告王某知道高邮湖处于禁渔期,但将地笼网放入湖里捕获50克左右的虾后,将农药“溴氰基丙烯酸酯”带到投入地笼网的水域,滴入湖里,被渔政人员当场扣押。 近日,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王某农药用量少,捕捞物也只有50克虾,但在禁渔期实施非法捕捞,采用毒鱼这一《渔业法》确定禁止的做法,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获水产品罪,一审判处羁押2个月。
南通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员额法官薛专说:“主观恶性极大,是严重破坏渔业生态资源的行为,我们也想提醒广大社会公众,保护渔业资源是人人有责的。”
(江苏广电总台文芳阁信息中心记者/贺晓娟尤振宇徐晗供应片台/如皋台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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