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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无房优先、7成保证 成都购房新政看点”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01 02:24:04 浏览:

青岛新闻网社成都11月25日电(记者李倩薇)记者从成都市居住建局获悉,成都市居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近日联合发布新政,补充了此前成都实行的公证摇号购买政策,成都从24日开始实施购买资格预审制度,成为热点楼宇

根据此次发布的《关于完善商品住宅公证摇号排行榜择业室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成都实行购房资格预审制度,购房人可以在成都市商品住宅购房登记系统实际报告相关情况,申请购房资格预审。 经预审符合采购条件的,取得“采购资格预审代码”。 无房居民家庭、棚户区货币化安置住户和普通购房家庭,可以通过“购房资格预审代码”登记。 如果没有取得预审代码,购买登记系统不接受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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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通知》,开盘后,注册购房人数为当期准售住房来源数的3倍以上的,所有住房来源仅向已注册的无住房居民家庭和棚户区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 其中,无住房居民家庭住房来源占住房来源数量的70%以上,剩余住房来源用于货币化安置住户选择。

登记购买人数在当期准销售房源数1.2倍以内的商品住宅项目,由开发公司自行组织销售。 购买人数在当期准销售房源数的1.2倍至3倍之间时,按原规定的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没有住宅的家庭怎么认定? 根据成都市现行政策,无住房居民的家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如果购买的商品住宅位于成都市限购区域,购买者将符合成都市限购政策。 二是购房人及其家属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所有权住房,自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三是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婚(丧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居民、购房登记时离婚2年以上的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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