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导师怎么言传身教?教育部划定行为准则”
11月11日,科技日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近期印发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指南》根据研究生的教育优势,对导师的指导行为提出具体要求,确定基本规范。
言行教学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尤为重要
教育部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导师的留言教育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尤为重要,高素质高水平的导师队伍是构建优质研究生教育体系的重要保障。 恢复研究生招生以来,许多研究生导师德修身、治学严谨、专心育人,为保证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推动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高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是,由于个别领导指导精力不足,指导方法不科学,质量管理不严格,出现了教师作风失范问题,造成了不良影响。 上述负责人指出,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进入优质快速发展的新时代,研究生规模扩大、提高优质已成为研究生教育的核心任务,需要建设高素质的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 《规范》的出台,对增强导师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确定指导方法和要点,提高指导能力和水平,完善研究生导师制具有重要作用。
《准则》从多次由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公正参与招生、认真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严格管理学位论文质量、严格经费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等8个方面,为导师行为画上红线
确定研究生导师各环节的行为规范;
具体来说,在正确履行指导责任的基础上,《规范》的要求是,导师要按照研究生教育规则和人才成长规则,根据材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和实习实践活动的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 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延长研究生毕业时间。
在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方面,《规范》指出领导必须具有科学精神,多次严格治学,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 以身作则,加强研究生学术规范培训,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共同签署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 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
在管理学位论文质量方面,导师应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根据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的要求,指导研究生从事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和写作等工作。 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严格核查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 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应当提交审查和答辩。
在严格的经费录用管理方面,导师要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的正当权益。 不得以研究生的名义虚报、侵占、挪用、科学研究费和其他费用。
上述负责人表示,《规范》尊重领导的基本权利,支持领导严格的办学管理。 他还强调,导师必须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指导研究生完成优质学业。
教育部还将导师履行标准的情况纳入学位授予点合格判断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导师违反《标准》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限制招生计划,限制追加申请学位授予,情节严重的,依照程序取消相关学科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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