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出租车司机不满“抢生意”将共享电单车投河 涉寻衅滋事被判刑10个月!详情经过曝光”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11 04: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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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电11月5日,广汉市人民法院就“哥哥共享电动自行车影响做生意扔河里”一案作出判决,4名被告王某、谢某、曾某、刘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今年6月27日,网友表示,四川广汉的共享自行车被哥哥移动扔进河里。 事件发生后,市民和共享自行车的运行维护人员请求帮助。 6月28日,广汉市公安局通报称,依法传唤相关违法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调查,有4名违法嫌疑人涉嫌擅自破坏公私财产,造成人员伤亡。 11月5日,广汉法院最终寻衅滋事罪,对4名被告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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