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发文深化央企内部审计监督”
青岛新闻网社北京10月13日电为推动中央公司建立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制定了《关于深化中央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提出要求。
围绕进一步完善中央公司内部审计指导和管理体制机制,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党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指导体制,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管理和指导作用,完全激励约束机制,夯实员工责任,
意见强调关键环节,加强对质量增长增效稳定、主业突出、所有制改革、大额资金管理混合、并购投资、高风险金融业务和“三重一大”若干事项等关键行业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比较了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境外经营投资、内控体系建设、审计整改执行及结果运用等方面新的员工要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要求。 例如,切实推进海外审计全面覆盖、常态化,强调对重点海外经营投资项目(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或重要海外公司(机构),每年至少要审计一次。
实施意见确定,加强出资人对央企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要开展检查考核,加大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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