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惠及全部参保失业人员”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6-02 0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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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长春7月7日电 (记者李家鼎)吉林省人社厅与该省财政厅、省社保局共同印发了《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贫困群体和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通知》确定了扩大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使之惠及所有投保人。 延长老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不就业,对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投保人,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另外,新政规定,从2019年5月至12月,按照参保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2019年1月1日以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每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对不裁员或裁员少的中小企业,稳定岗返还标准由公司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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