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冒充中央办公厅从业人员行骗23万余元获刑3年”
太原9月8日电 (刘小红)记者8日从山西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江苏无业男子杨某冒充中共中央办公厅工作人员,以购房名义骗取受害人钱财。 结果,忻州原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有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江苏省杨某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书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但两次传唤均未能拒绝案件,成为网上逃亡对象。 年2月至4月间,被告杨某冒充中共中央办公厅工作人员,得到被害人强烈信任后,以购买书画、购买家具等理由骗取了强势的某人民币23.5万元。 事发后,被告人杨某将退还所有被骗的钱。
经原平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杨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骗取他人财产23.5万元,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威信和正常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认为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鉴于被告人杨某在事发后已经诈骗将所得款项23.5万元全部退还受害者,必要时可以从轻处罚。 依法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近年来,以国家人员的名义进行诈骗的例子屡见不鲜。 假冒国家身份的骗子往往更容易获得受害者的信任,更容易打消受害者的防卫心理。
对此,原平市人民法院法官警告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反欺诈意识。 特别要观察那些夸耀自己“本事”和“本事”的人,以及热切希望“帮助”有困难的人。 如果向你提出金钱方面的要求,就不能被表象欺骗。 万一遇到诈骗,必须第一时间报警,寻求司法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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