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国全部固定污染源实现“一证式”管理 不搞“一刀切””
今年,我国所有固定污染源实现了“一证式”治理
加强证后监管,不“一刀切”
8月22日,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全过程自动化制证中心领取了污染许可证。 青岛新闻网社记者王井怀摄
“目前,全国固定污染源名录已经确立,发证登记工作完成率达到98.1%。 已发放污染许可证34.1万多张,注册污染公司250多家,治理废气排放口155.1万个,废水排放口114.8万个。 污染许可已经覆盖了点区域和点污染源。 ”生态环境部在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说。
33个领域73.8万个固定污染源全部覆盖
污染许可是指任何固定污染源都需要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事先向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申请污染许可证,取得许可后方可排放污染物。
国务院办公厅11月出台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到年前,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工作。 生态环境部通过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新闻化的“一证式”管理。
刘志全说,为了实现全覆盖目标,生态环境部开展了整理整顿试点。 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发放、后到位”的业务思路,2019年共选定8个省24个积分领域,开展了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 通过试点,形成了底数掌握、无证调查、分类处置、整改为零,即“摸、排、分、干”四个步骤的从业法,为下一步的所有覆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制作了全部展望图。 印制《关于清理整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和办理年度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将全年全部覆盖任务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完成年前需发证登记的33个领域的清理整顿,建立固定污染源名录。 第二阶段,9月底基本完成年中应登记发证的91个领域的发证登记第三阶段,开展污染防治许可“回顾一下”。
刘志全表示,目前,第一阶段任务已于今年4月底完成,除湖北外,全国其他各省区市基本覆盖33个领域73.8万个固定污染源。 第二阶段91个领域的发证登记工作有序推进,截至8月21日,已有280.7万家公司完成分类处置,完成率达98.1%。
加强证书后的监督管理,对无证污染防治等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刘志全表示,为支持“六保”、“六稳”服务大局,不需要在污染排放量少但数量多的中小企业增设注册管理,申请污染防治许可证。 对暂时不能满足发证要求的公司,设立排污期限整改通知书制度,给予公司整改机会,不作“先停后变”、“一律停”等“一律停”行为。 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污染许可证,一律自动延期办理,延期办理更换手续。
但是,实施自动延期等措施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 刘志全表示,生态环境部强调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的监管,坚决惩治未经许可排污、未经许可排污等违法行为。 然后,加强固定污染源的新闻化管理。 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污染防治许可管理新闻平台,实现了“同一平台发行申请、同一平台监管执法、同一平台公开执行”。 建设全国固定污染源电子地图和“一企业一级”数据库,在上海、河北等地基本实现排污口二维码电子化。 通过加强推广培训和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力度,“一证式”管理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推进点区流域精细化管理
在健全排污许可证法规体系方面,我国已经公布并实施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 2019年版)》,《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草案)》已报国务院审议。 并公布了75项排污许可证申请和发放技术规范,基本建立了排污许可证技术支撑体系。
刘志全表示,在排污许可行业,重点是推进相关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的全联动,实现排污许可管理的全覆盖,共谋固定污染源监管全周期,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加强与各制度的联系和融合。
进一步,生态环境部不断完善污染许可制度,继续加大质检力度,抓好发证数量和进度,防止遗漏固定污染源、分类降级。 检查已经完成的污染许可证、整改通知书和污染登记表的质量,开展特殊情况标志类污染单位的现场审计,保证全覆盖的工作质量。 (记者 李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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