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举办超百人“坝坝宴”需提前两天报告”
100多人集体聚餐需要报告,根据规模大小实施分级指导,加强制止饮食浪费行为的推广教育……9月1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 《办法》自每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来自省市场监督局的统计数据,2019年四川100人规模以上的聚餐达到314万次,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更容易发生。 目前,在国家层面,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农村集体聚餐,原省食安印制的《四川省农村集体宴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于2019年8月失效,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缺乏监管,监管依据不足。 “制定管理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农村地区系统性、地域性食品的安全风险,举办或承办每餐聚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比较有效的监管。 ”省市场监督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办法》确定,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家庭、其他组织或者团体在饮食服务经营场所以外举办的各种集体聚餐活动。
农村集体聚餐专业加工服务人员如何管理? 《办法》要求,农村集体聚餐负责人(“水库宴会合一”“家宴服务队”、农村流动厨师等)必须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点管理条例》食品摊点管理规定取得食品摊点登记。 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必须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 另外,《办法》对专业加工服务人员接受农村集体聚餐加工服务也提出了具体要求,确定不可以包括利用不合格食品的原辅材料加工制作食品。 提供采用亚硝酸盐、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滥用的野生菌、发芽青稞等高风险食品原料的无合法来源的散装白酒等7种行为。
方法确定对每餐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单位或负责人在集体聚餐举办前两天,以纸张或电子形式上报并填写《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表》,包括就餐时间、累计就餐次数、累计就餐人数、地点条件、是否聘请主要菜品和专业加工服务人员、所聘专业加工服务人员的健康说明、食品
《办法》还确定,农村集体聚餐根据规模大小实行等级指导,具体办法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实际制定。 并运用新闻化手段对农村集体聚餐和专业加工服务者实施在线监管,鼓励电子注册推广,并鼓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转移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确定制止饮食浪费行为,提倡冠婚葬祭等红白喜事简餐,主办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购买食品,负责人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充分利用了东西,避免了食材浪费。 (四川日报记者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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