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疫情0号传染源确认:疫情系一名从事销售产品从业无症状感染者引发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4-02 21: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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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新闻网报道,央视信息2021年1月22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质量生活坊”传染病防治方案,诱惑侦查。
2021年1月12日通化市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此次疫情导致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质量生活坊”经营者季某于2021年1月9日邀请黑龙江籍人员林某(此人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通化市疫情“0号传染源”)到通化市东昌区推广产品销售。 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于2021年1月17日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此案。
事件发生后,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提出公诉的证据标准以引导侦查机关合法取证,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制图/桂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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