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全面排查中小学欺凌事情 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1月27日电 教育部网站报道,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中小学生反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全面消除欺凌现象。 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防范学生欺凌的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落实责任、诱惑、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开展全面排查,做到全面覆盖、无遗漏。
在事业目标方面,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控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举报情节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事件,进一步向各地探查员工死角,密切联动网络,
资料图:警察向小学生传授“反校园欺凌”的知识。 中新社记者任东摄
方案确定了6项业务任务:
――全面排除欺凌现象。 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防范学生欺凌的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落实责任、诱惑、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开展全面排查,做到全面覆盖、无遗漏。 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展开全面调查,与家长进行深入的信息表达交流,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思想感情和同学的关系情况,及时找出欺凌事件可能发生的征兆和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进行早期发现、早期预防、早期控制
――及时解决隐藏的问题。 要消除发现的苗头征兆和隐患,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信息沟通,调查原因,采取必要干预措施,疏导员工,三是及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员工流动 对近年来发生学生欺凌的学校和地区,要进行“回顾”,确保整顿。
――依法按规章严肃处置。 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就业机制。 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应当进行认真的批评教育和警告对话。 情节严重的,学校可以给予纪律处分,让公安机关参加警告教育,或者给予教训。 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当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科学校学习。 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 对于被欺凌的学生,学校应该给予相应的心理指导。
——规范欺凌报告制度。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 的全体教师、职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发现学生被欺负时,要积极制止,及时向学校报告。 学校和家长必须相互通知,及时调查解决。 情节严重的欺凌,应当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迅速联系公安机关采取干预措施,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解决。 对于舆论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现象,必须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 报告书的第一份复印件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相关人员等)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报告必须准确、客观、详细,不得迟交报告、虚假报告、虚假报告、漏报。 情况发生变化后,必须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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