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学法减分”今起上线 考试合格可减免驾驶证记分”
1月2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在前期鹤壁、平顶山试点的基础上,1月25日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全面宣传“学法扣分”措施,群众在“交管12123”手机app平台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网
当天,省公安厅警察总队相关负责人对“学法扣分”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学法扣分”的申请范围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区分驾驶证准驾驶型,不区分驾驶车辆驾驶人,参加学法扣分,按照其最高准驾驶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考试,
“学习法减分”的规则和流程是: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网络学习,3天内累计学习30分钟以上,每次必须学习5分钟以上,且考试合格的,每次减免1分钟。 一个得分周期内的减免得分最多为6个百分点。 整个过程分为在线学习考试申请、在线学习、在线考试、驾照免试四个阶段。
参加学习考试的复印件包括交通违章行为评价和举例分解、安全行驶常识、高速公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常识等。 汽车驾驶员结束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考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多为60秒。 系统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个问题。 题型为评测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答对18题以上为合格,答题错误或累计3题未答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及格并结束考试。 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全天候内申请补考,补考以两次为限。
警方表示,汽车驾驶员在用手机学习、考试时打电话或因其他原因切换当前界面时,将中断学习和考试。 另外,随机快照时未采集到人像的,也有学习、考试不合格人脸识别比对失败的,也有实际人认证失败的,从事与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相关知识网络上的学习、考试无关的活动情况的。
机动车驾驶人对学习考试考核结果无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后24小时内申请复核。 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在“学法扣分”过程中作假、冒名顶替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的相应学法扣分时间段无效,在三个评分周期内,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受理其学法扣分申请,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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