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六项措施保障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月25日,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再刚25日表示,民政部将与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在节日期间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5日上午,民政部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会议上,记者问:“离春节还有不到一个月,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民政部为保障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采取了那些措施?
张再刚回答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两个”期间艰巨的群众生活保障工作。 民政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部署,采取相关部门和一系列措施,在节日期间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加强对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的监测排除,积极发现困难群众,准确识别,将符合条件的立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救助范围。 全国有4420万困难群众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人均每月66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人均年5842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7.7%和11.3%。
二财政部、民政部提前发放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041.62亿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的诉求。
三是督促地方及时全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救济金。 地方鼓励根据现实情况向有困难的群众发放节日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
四是配置地方根据食品等物价变动情况,必要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防止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五是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努力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确定对受疫情影响陷入生活困境的群众,在紧急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在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以采取增发救济金、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和生活物资、暂时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等办法,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六是指导北方地区冬季供暖救助,防止寒冷地区困难群众冬季结冰。 据统计,黑龙江、辽宁等北方地区累计发放的供暖补贴超过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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