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原副部长李金早被“双开”:伙同家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搞迷信活动”
1月25日,新闻网报道,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对文化和旅游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金早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过调查,李金早就失去了理想的信念,放弃了初心的使命,不忠于党,反对组织审查,离开首尔,欺骗组织,进行迷信活动。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频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会,违规收礼。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产的,利用组织通信不忠实证明问题的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将家风败坏、生活腐败、与家人一起敛财的公权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李金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涉嫌违法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未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认真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和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对李金尽早给予党籍处分。 对征收国家监狱委员会给予公职开除处分的该党十九大代表资格的其违纪所得的嫌疑,由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有关财产一并移送。
李金早简历
李金早,1958年1月出生,湖北仙桃人,1976年2月入党,1978年12月就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研究生。 1984年至1986年在财政部财科工作,1988年10月至1994年8月在国家计委工作,1994年8月起历任桂林市副市长( 1994-1996年担任职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年10月起兼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同年11月兼任桂林市委书记、市长,2003年4月兼任自治区快速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9月担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12月兼任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年1月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年10月就任商务部副部长、党组织成员。 年10月,就任国家旅游局党委书记、局长。 年3月,就任文化旅游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大、十七大、十九大代表,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简历摘自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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