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老太为四家机构“背书” 虚假推广套路谁来解?”
2021年开局,在线教育行业非常不平坦,前几天关于退保难的话题余韵未消,现在的营销宣传又变成了“翻车”。 最近,一位教育工作者发现,一位老太作为“教师”,为包括猿指导、作业帮助、高途教室、清北网校在内的4所同类教育机构的产品“背书”,教育行业的虚假推广顿时成为舆论热点。 ( 1月21日 人民时评网)
在销售混乱的情况下,关于在线教育的虚假推广层出不穷,不仅是虚编老师,平台还利用空头约、夸张效应等方法,引导客户。 年7月,央视“315”晚会点名教育机构因学习网上虚假承诺,使顾客陷入“难还钱”的困境。 最近被传将要破产的学霸在文芳阁投诉网站上投诉了1500多件。
纵观一切美好的口头承诺和优惠福利,没有出现在具体的书面合同中,扰乱了在线教育的正常市场秩序,危及了客户事后的维权,其消息失真、无法实现,超越了法律基础。 根据我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健康的表现形式表现广告文案,不得含有虚假或者误导性文案,不得欺骗、误导客户,“采用虚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本法还确定广告代理通过广告推荐和说明商品、服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这意味着一旦在线教育产品出现问题,广告代理就很难承担责任,如果知道虚假推广,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千秋基业,教育本。 在线教育机构将虚假推广黑手党延伸到无知学生身上,放任资质不明的人流入教室,不仅会误导前者的正常学习进度,影响教学效果和质量,还可能威胁其思维发育和思想健康,显然不能忽视中问题。 对网络教育的虚假推广,从其恶劣性和社会负面影响来看,都需要依法出击,彰显法律威严,但目前程序监管、投诉通道、事后处罚等问题仍不健全。 报道的在线教育机构虚假推广、退保难问题,正是利用了监管支付。
监管等部门应严格执行,加强监管,这种曝光是该警告的警示,与恶意诈骗者相比较,出台专门的“处罚条款”,对其“倾家荡产”采取失信等措施保障实施,予以关注 相关部门除加强日常监管外,还应尽快根据领域快速发展和市场诉求,为在线教育推广制定相关标准,以吸引在线教育平台诚信合规经营,或当务之急。 在线教育广告中多展示真相,少说谎,可能需要很多措施和措施。
其实,上述的欺骗方法不是很好。 一点点的父母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和“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心理共同作用下,经常忽视和忽视虚假的普及。 因此,父母自身也要睁大眼睛,理智地花钱,不要轻信在线教育机构的虚假推广。 否则,费用不仅会“打水漂”,还会延缓孩子的学习和快速发展。
从长期来看,广告欺诈、恶意营销不应该成为在线教育开源获取顾客的手段,沉迷于商业思维,沉迷于“跑马圈地”,追逐收益率数字,陷入“内卷”不远了。 在线教育要从烧钱的战争回到教育竞争中,恐怕要工作很久,必须将越来越多的资源、能源投入到教师的开拓、课程的开发上。 (孔德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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