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老师与初中生发生关系被逮捕 宁波华茂外校老师性侵女生是真的吗?”
20日,网上报道,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男教师对一名中学生女生进行性侵犯。 20日晚,该校表示,学校十分重视学校老师李某的行为及其不良影响。 该校核实,在去年疫情隔离期间,原中学女生多次与李某在校外约会,发生感情关系,警方于去年9月逮捕李某,目前正在法院审理中。
20日,网上报道,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男教师对一名中学生女生进行性侵犯。 20日晚,该校表示,学校十分重视学校老师李某的行为及其不良影响。 该校核实,在去年疫情隔离期间,原中学女生多次与李某在校外约会,发生感情关系,警方于去年9月逮捕李某,目前正在法院审理中。
学校采取了积极措施,全力维护该学生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尽可能多的法律援助和相应的支持。 对任何教师的失职,我都将调查到底,决不姑息。
事情回顾
网曝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一老师与中学生有关
1月20日晚,网友微博发布消息称,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一名教师对中学女生进行性侵犯。 21日凌晨,该校发表声明称,相关教师已经被警方拘留。
网上爆炸的照片显示,该校科技馆多人聚集,有人拉起横幅,一位阿姨绝望地向路人喊道。
据当地网民介绍,该案于去年9月,涉事老师在慈溪被刑事拘留。
校方回应:涉事老师被逮捕
1月21日,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发表关于“某老师涉嫌性侵犯学生”的谣言声明。 声明称,年疫情隔离期间,该校老师李某多次与原中学某女性在校外约会,并发生感情关系。 警方于去年9月逮捕李某,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理。 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表示,正在采取积极措施,全力维护该学生的合法权益。
法律延伸:
老师有什么犯罪嫌疑?
教师涉嫌参与的是强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强制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故意与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处罚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通奸未满14岁的幼女,因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犯此罪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况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
(四)两人以上的轮奸;
(五)对受害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学校采取了积极措施,全力维护该学生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尽可能多的法律援助和相应的支持。 对任何教师的失职,我都将调查到底,决不姑息。
事情回顾
网曝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一老师与中学生有关
1月20日晚,网友微博发布消息称,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一名教师对中学女生进行性侵犯。 21日凌晨,该校发表声明称,相关教师已经被警方拘留。
网上爆炸的照片显示,该校科技馆多人聚集,有人拉起横幅,一位阿姨绝望地向路人喊道。
据当地网民介绍,该案于去年9月,涉事老师在慈溪被刑事拘留。
校方回应:涉事老师被逮捕
1月21日,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发表关于“某老师涉嫌性侵犯学生”的谣言声明。 声明称,年疫情隔离期间,该校老师李某多次与原中学某女性在校外约会,并发生感情关系。 警方于去年9月逮捕李某,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理。 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表示,正在采取积极措施,全力维护该学生的合法权益。
法律延伸:
老师有什么犯罪嫌疑?
教师涉嫌参与的是强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强制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故意与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处罚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通奸未满14岁的幼女,因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犯此罪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况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
(四)两人以上的轮奸;
(五)对受害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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