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与招生入学考试挂钩!四川出手规范寒假校外培训”
日前,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2021年寒假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严格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与招生考试相关的任何活动,并作假。
《通知》还指出,寒假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继续与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违规学校的教育机构、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和“超范围经营”教育咨询企业,坚决取缔。
《通知》的具体副本如下。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规范2021年寒假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
为了在2021年寒假期间切实做好全省各地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让父母合理选择校外培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教育和诱惑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合理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 各中小学在本学期末通过家长会、家长来信等各种形式,尽量不让家长参加各种形式的课堂辅导,多带孩子参加社会实践和动手能力培训, 让孩子度过轻松愉快的假期。 确实需要参加校外培训的,要以满足孩子个性的快速发展需要为出发点,不能脱离孩子的实际,盲目地跟随大众。 特别要参考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新闻管理平台发布的机构新闻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黑白名单,提醒家长远离无证无照的黑色机构。
继续完善无证无照教育机构特有的行为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签约持续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违规办学机构、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和“超范围经营”教育咨询企业,进一步加强专业管理成果,开展校外培训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一是严格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与招生入学考试相关的任何活动,作出虚假推广、夸大培训效果或者与提高考试成绩相关的保证性承诺。
二是加强学科类培训管理,对开展的学科类培训进行考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严禁“超纲教育”、“早期教育”。
三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师管理,坚决禁止在职教师参加有偿补课活动。
四、加强合同管理,督促各校外培训机构采纳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制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复印件)》,监督其履约行为。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
一、开展学校所在地房屋安全检测工作,根据《全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综合审计检查情况通报》和《四川省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推进会》的精神,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房屋建筑物和人员凝聚场所安全风险检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年底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学校所在地房屋建筑物安全检测。
二是严格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没有安全事故发生。
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
严格执行《四川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川疫手指发〔2021〕2号)和当地防疫部门发布的各项防疫要求,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防疫工作。 各地要加大调查调查力度,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制定和执行防控方案,配置防疫物资,加强人员流动管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并各地加快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新闻管理平台网上准备,为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记录课程安排、培训教师、参训学生等学校新闻,尽快建立最低余额账户、存入风险保证金、购买参训学生安全责任险等从业人员 各地的事业开展情况请在2021年2月28日前书面提交给教育厅社会和民办教育所。
四川省教育厅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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