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关已抽检进口冷链食品样本1295692个 核酸阳性47个”
海关总署信息发言人、统计分解司司长李魁文14日表示,截至13日24时,全国海关共抽取进口冷链食品样品1295692个,检出核酸阳性结果47个,其他样品阴性。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4日上午就全年进出口情况召开了发布会。 会上,一名记者问:“目前全球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海关采取了哪些措施来防范新冠引发的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进口的风险?” 目前效果怎么样
李魁文说,海关总署严格遵循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总体部署,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的检疫力度,防止新冠引发的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进口的风险。 主要有四种方法
一是进一步加强源代码管理。 加强与出口国主管部门的信息表达协商,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 fao )和世界卫生组织( who )发布的监管指导方针,引导本国中国食品公司执行fao/who食品公司的指导方针,使中国食品和包装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污染 我们还向出口国家主管部门通报了国家卫健委制定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敦促中国食品公司跟踪技术指南的执行情况,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目前,对21个发生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的国家124家冷链食品生产公司采取了停止进口产品的措施,其中107家在疫情发生后主动停止对华出口。
二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型冠状病毒的风险监测。 重点是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抽样检测,加强进口海鲜等冷链食品的抽样检测。 截至昨天24时,全国海关共抽样1295692个,检出核酸阳性结果47个,其他样品阴性。
三是在检测出阳性后实施紧急预防措施。 海关和各地在进口冷链食品或其包装中检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的,海关总署对检出阳性的境外食品生产公司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暂停进口申报产品一至四周,目前对39家境外食品生产经营机构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四是在口岸环节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 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切实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环节的预防消毒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 截至1月13日24时,全国口岸环节对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1317万件进行了预防性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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