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0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须强制报告”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4-19 11: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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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社贵阳12月18日电(记者李惊亚)记者从贵州民政厅获悉,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贵州民政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侵害事件强制报告工作的通知》,涉及未成年人遭受非法入侵或面临非法入侵危险的10种。
这些情况包括未成年人身体有许多损伤,严重营养不良、神志不清、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被人麻醉或怀疑等。 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麻醉、殴打等异常原因造成残疾、死亡情况的未成年人被遗弃,或者在长期处于无人照顾状态的情况下发现未成年人身份不明、失踪、拐卖、收买的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为11
通知指出,强制报告的主体是各级民政部门及其公务员、民政部门购买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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