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冷冻肉制品?成都这家店被顶格处罚!”
冷链食品是防控的重要因素。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冷链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依法严惩。 12月3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成都邛崃某冷冻肉制品经营部因未能提供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说明等相关手续,被没收违法肉制品,罚款5万元。
事情的经过
高某在邛崃市临洏大街崇文路经营冷冻肉制品经营部,办理《营业执照》和《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 年11月11日,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对其进行执法检查时,在高某的冷库内发现3件标有“frozen boneless beef”的肉类产品。
检查中,经营者高某未能提供该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说明、报关单及票据购买等相关手续,邛崃市市场监管局立即依法查封该3件产品。
处罚的决定
经营未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八)禁止按规定生产经营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或者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产品。 ”
根据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的相关规定,年12月2日,邛崃市市场监督局集体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肉制品、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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