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就违法挖掘古墓葬案件约谈山东淄博市政府”
国家文物局违法发掘古墓葬案件协商山东淄博市人民政府
北京12月4日电(记者应尼)年11月中旬,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某建筑工地发生违法古墓葬事件。 该事件严重违反了文物保护法法规和考古事业规程,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12月3日,国家文物局与淄博市人民政府协商有关部门负责人。
根据合同规定,此次违法古墓发掘事件,地方建设单位和单位未依法组织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考古调查勘探,地方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未依法履行考古发掘程序,发掘单位不具备考古发掘资格,严重违反考古工作规程,属于野蛮挖掘 突出了山东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物保护工作不重视、对考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文物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根据合同,山东省有关方面要切实落实政府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近年来全省考古工作者进行全面调查和检查,认真调查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要加大对违法案件追究责任的力度,将不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决定错误、贪污腐败等问题的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制定“先考古、后出让”的制度设计和配套政策,对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采取,切实加强考古事业管理,保护考古遗迹和历史文物安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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