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回应“老人送房给水果摊主”:反复确认后办理”
普陀公证处回答说:“老人给水果摊主送房。”反复确认后,进行公证
信息资深记者陈伊萍记者邓玲魏
上海宝山区一位88岁的老人将价值300万元的房产寄给了水果摊主,成为热门话题。
11月26日,上海普陀公证处办公室主任周贤春作了情况证明。
1 .意定监护是《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明确的法律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近亲属、其他希望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书面明确自己的监护人。 协商明确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履行监护责任。
2、意定监护公证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提供的公证法律服务之一。
.观察了近期媒体报道的老人指定非近亲为监护人,用遗赠扶养协议方法指定非近亲为受益人的情况。 对目前了解的情况,公证员与当事人进行了多次交谈,反复确认当事人的意思后,进行了公证。 从当事人办理公证时的谈话情况和公证处提交的病历等资料中,没有反映出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存在问题。 在公证的处理过程中,公证员与老人居住区居委会进行了电话联系,询问老人的情况。
4、公证若干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交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审查。 公证机构在审查完毕后,作出审查解决的决定。
建议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解决来自老年人亲属的异议。
我希望媒体的报道公平公正。
5 .考虑到老年人已经老了,从保护老年人的立场出发,我们再次提醒媒体不要打扰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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