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秋冬季节进补 谨防乌头碱类药物中毒”
“44起、发病212人、死亡8人”的惊人数据,截至云南省卫健委发布的2019年11月20日,云南报告了煮菜、乌头碱类中药材中毒情况。 进入秋冬,云南一带长期有食用(黄)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补给的习性,由于操作不当,(黄)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频发,造成悲剧。 近日,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发布公告,禁止将草乌、附子作为毒性中药材,而非食品、药膳食用。
今年9月13日,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有14人出现腹痛、呕吐、腹泻、面部麻等症状,经初步调查,疑似吃草乌中毒,1人因抢救无效,9人病情危重。 乌头碱类中药材中毒为什么这么严重? 怎么不用,要预防吗? 带着这些问题,人民网云南频道采访了云南省疾控中心营卫处的专家。
乌头碱类的药有哪些?
乌头碱类药物有川乌、草乌、附子、雪上一枝蒿等。 川乌、草乌、附子是中医临床常用的中药。
草乌、川乌为毛茛科多年生草本植物黄草乌或乌头的母根,附子为其子根加工品,均为大毒药材,含有滇乌碱、乌头碱、次乌头碱、新乌头碱等多种生物碱,对人体有毒性 草还有一个名字——断肠草,从这个名字可以看出这种东西“不生气”。 0.2毫克乌头碱中毒,3毫克可致人死亡,中毒过重或来不及救治,可引起呼吸衰竭或严重心律失常,死亡率极高。
由于毒性极强,国务院制定的《医用毒性药品管理方法》对其进行管理,通常在炮制后可以作为药物采用,且孕妇无效,半夏、瓜蒂子、瓜蒂皮、花粉、川贝母、平贝母、伊贝母、湖北贝母、湖北贝母、孕妇 而且,采购和招聘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炖乌头碱类药物的风险有多高?
根据《中国药典》和《云南省中药材饮片标准》,炮制后(黄)草乌每日用量限制为3-9克,附子限制为3—15克,且需先煎煮,使毒性极强的二酯型生物碱转化降低毒性,
但是,目前家庭和被邀请的亲戚共同制作煮熟(黄)草乌、附子时,一是毒性极强,直接使用炮制的药材,二是远远超过药品标准规定的用量,三是煮熟过程不能完全转化毒性成分 这是因为中毒的风险极高。 食用(黄)草乌、附子中毒有什么表现? 通常食用后0.5-2小时出现中毒症状,食用(黄)草乌、附子类药物中毒的临床表现主要为患者舌头、四肢或全身麻木、恶心、呕吐、烦躁不安,甚至昏迷、面色苍白、心悸短、心跳缓慢或紊乱。
如何防止乌头碱类药物中毒?
虽然需要插值,但生命更重要。 针对如何预防乌头碱类药物中毒,云南省疾控中心营卫所的专家提出了以下建议。
1 .不取食不熟悉的植物,注意误食。
2 .乌头碱急性中毒无特效解毒剂,食用此类药物后,发现口唇舌麻木、面部及皮肤发痒或蚂蚁爬行感、恶心、恐慌等中毒症状时,立即多喝水催吐,迅速送往医院。
严禁集体食用加入草乌、附件等有毒草药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和其他食品。 浸泡酒或用酒冲服此类药物会增强毒性,尽量不喝或少喝,或不喝标识或标识不明的发泡酒
4 .严禁所有单位和个体销售草乌、附件等毒性中药材原料食品
5、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冠婚葬祭和会议严禁涉及集体用餐等加工食用草乌、附件等毒性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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