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38.6万名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纳入低保”
青岛新闻网社合肥11月20日电(记者徐海涛)记者从安徽民政厅获悉,为发挥社会救助政策的根本作用,安徽创新政策将疾病支出型贫困居民、疫情灾害困难群众等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至目前,38.6万符合条件的疾病支出型贫困居民享有最低生活保障 下一步,安徽省计划将特困救助的年龄范围从16岁延长到18岁。
安徽省近年来创新社会救助事业,扩大保障范围,形成严格、规范、透明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疾病支出型贫困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截至目前,全省有38.6万疾病支出型贫困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组占17.8%。
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害影响的群众,安徽要求符合相应条件的立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通过临时救助金等方法帮助他们度过生活难关。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经过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洪涝灾害灾民,应当按照政策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耿学梅介绍,安徽近期发布《关于改革完整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目标是到2022年全省基本建设层次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善、高效顺畅的社会救助新格局。 安徽省提出要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人员,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以上。 救助困难未成年人的年龄范围从16岁延长到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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