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中院通报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撤销原判 发回重审!山东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案情通报”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05 04:48:01
浏览:
11月19日,新闻网报道,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德州中院 ) 11月19日发布情况通报,“妇女不孕被婆家虐待死亡”的案件因原审不开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撤销原判。
以下是情况通报全文。
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曾任名张凯)虐待罪名的案件,由生活在禹城市的人民法院一审后,刑事不服民事诉讼原告杨某(方某洋的母亲)一审判决,向本院上诉。 本院依法审理,认为本案不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原审不开庭审理。 裁定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撤销原判,送回禹城市生活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在案件重新审理期间,我院将加强对在禹城市生活的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严格依法公正审理。 审理的有关情况将立即公布。
免责声明:南亚报业网汇集了全国高质量的优秀网站推荐给网民,给站长提供免费网址目录提交收录的一个窗口,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