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山景区一顿餐费1900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回应”
据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报道,对比网民日前反映“普陀山景区餐费1900元”,普陀山市场监管分局18日证实,该客户为一行7人,酒店方面表示,评估单位均为部分,订单时为客户
图片来源: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新闻中心官方微博
日前,有网友通报普陀山景区餐费1900元,普陀山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11月17日19点左右,该客一行7人在普陀山景区家香酒店点餐,21点左右出发。
客户需要的菜和价格为:炒丝螺38元、釜蟹168元/斤×2.9斤( 3只) =487元、虾盐水75元、红鱼(豆腐汤、红烧两食) 180元/斤×3.3斤=594元、油浸蚕豆35元、干锅片 。 花生25元,送萝卜不收钱,青岛啤酒15元/瓶×12瓶=180元,雪花啤酒15元/瓶×6瓶=90元,舟山老酒78元/瓶×2瓶=156元,王老吉8元/罐×1罐=8元,共计199. 当晚,餐后客户提出菜价高,希望打折,与酒店方面协商后,实际通过微信转账支付餐费1850元。
据调查,酒店方面的梭子蟹和红鱼均以xx元/斤的形式标价,其中红鱼标价198元/斤,当晚经谈判以180元/斤的价格出售。 梅鱼的价格显示为78。 酒店方面表示,平时店内的梅鱼售价为78元/份( 4条梅鱼)。 当晚提供了五条梅鱼,和客户约定了88元/份的价格。 虾的定价为139元/斤,当时选择了约7双,和客户约定价格为75元。 酒店方面的点餐区墙面有菜价牌,每张菜的照片都有复印件证书,右下角贴着标签纸,标签纸上写着数字。 客户点的其他菜以“油浸蚕豆35”、“干锅土豆泥38”等形式标价(未注明商品规格、评价单位。 取证正在等待今后的立案调查)。 酒店方面报告称,考核单位均为部,订单时向客户证明。 青岛啤酒、雪花啤酒、王老吉都以xx元/瓶(罐)的形式标价。 提供的有偿餐具包装有3元/份的字样。
执法人员当天用500克标准砝码对店内未用于称重的电子秤进行了测试,表明重量是正确的。 称重过程已经用执法记录仪进行了记录。 当事人的相关商品进货票据齐全。 在这里,该客户也希望与该局取得联系,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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