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十不得”划出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底线”
教育部:“十是”研究生指导行为不得下线
青岛新闻网社北京11月11日电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 记者11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印发《研究生指导行为守则》,多次正确思想参与招生,认真参与指导,严格履行指导职责,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管理学位论文质量,严格经费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等8 比较了当前领导关系、教师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确定了“十不”的要求,为辅导员的领导行为画上了底线。
教育部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行为守则》多次积极诱惑,规定了基本底线。 指导方针要求,导师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模范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再三严格研究学问,支持研究生科学研究的开展,加强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
并且,行为规范确定了,不得有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 对不得组织和参加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客观公正的活动的研究生学业流程和面临的学业问题不得放松监督和指导的研究生进行学业、科研、 不得要求从事与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擅自违反研究生毕业时间,有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的学位论文,应当以提出审查和答辩的研究生名义虚报、侵占、挪用、 不得与不得侵占科学研究费或者其他费用的研究生人格不可侮辱的研究生有不正当关系。
免责声明:南亚报业网汇集了全国高质量的优秀网站推荐给网民,给站长提供免费网址目录提交收录的一个窗口,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