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指令再审百香果女孩案 百香果女孩案件始末回顾”
@最高人民法院 11月11日消息,在最高人民法院调查问卷审查的原审被告杨光毅强奸案中,被害人的母亲投诉。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了决定,指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
百香果少女事件回顾:
年10月4日,广西钦州灵山县的10岁女童莉莉(化名)在家中农田采摘百香果出售,回家途中被该村29岁村民杨光毅持刀刺伤眼睛和脖子强奸,最后被弃尸。
根据法院判决书,10月4日中午,杨光毅看到10岁的莉莉一个人去了自家楼下的百香果收购所,突然起了色心。
10月6日,警方带领杨光毅确定现场。 经过勘察,杨光毅作案地点达到15处。
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了他的政治权利终身。 杨光毅认为有精神病的可能性,要求鉴定,并对有自首情节提出上诉,要求减刑。 今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杨光毅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在父亲陪同下自首,鉴于一审量刑不当,取消一审判决,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
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案进行调查。 据被害律师侯士朝介绍,向最高法提交投诉材料,认为犯人杨光毅的自首行为不足以从轻处罚,应该修改死刑。 (综合媒体报道)
免责声明:南亚报业网汇集了全国高质量的优秀网站推荐给网民,给站长提供免费网址目录提交收录的一个窗口,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