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交警违规销分6年受贿超成千上万 详情曝光令人气愤”
根据日前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发布的判决书,从年到年,代理长沙市公安局警察支队科信大队系统管理员、副队长的姚克锋,利用职务便利性,在全国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违法处罚系统中,委托人电子违规。 在这一过程中,姚克锋通过“中间人”收取利润费,涉案金额达千余万元。
机动车违章解决是一项闭环工作,不仅受规章制度的制约,从开具罚单、查询记录到缴纳罚款,整个过程都会留下痕迹。 那么,这些人是如何逃避监管,违规承销分的黑色生意经是如何形成的呢?
作为市警支队的技术骨干,姚克锋利用技术手段掩盖了违纪的痕迹。 “他参与了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建设,熟知平台的各项权限和操作流程。 并且,他作为该系统在长沙市的最高权限者,知道各级窗口工作人员的登录密码,可以随意编辑。 ”。 岳麓区纪委监察委员会第二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李丰透露了姚克锋长时间违规操作、逃避监管的“秘密”。
据介绍,姚克锋通过个人复制单独负责处罚工作的员工注册优盾,在账户名后添加空格键,虚拟新员工姓名进行了点击操作。 用系统搜索这个办事员,就看不到姚克锋更改的电子违章记录。
除技术原因外,姚克锋可以长时间利用系统漏洞,与“中间人”合作非法交易,与所在部门日常监管不足不无关系。
李丰告诉记者,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赋予第一权限者过高的权力,但没有立即加强监管。 以姚克锋为例,除了省交通厅每年的例行检查外,其他内部监督乏力,日常廉政教育、风险排除防控等业务没有真正落实。
“在发现姚克锋违纪情况后,我们督促市交警支队进行彻底调查,完善系统监督机制,健全交通管理行业监管。 ”。 长沙市纪委监察委员会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班长朱志军说。 长沙市交警支队已经加强员工账户管理,规定具有相同权限的办案人员分别掌握部分登录密码,优化办案平台。 如果发现员工帐户有时间段、地点登记异常或记录重复,平台将自动发出警告。
记者整理发现,公务员参与驾驶证违章承销等问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年1月以来,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柳某在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中队工作期间,利用其车管业务大厅服务窗口的汽车业务办理驾驶证业务和驾驶证业务职务便利,多次受贿共计3450元,解决了驾驶证、B证抵扣业务。 目前,柳某被新郑市监狱委员会给予撤职处分。
“这样的问题由来已久,一是制度设置不完善,二是内部风险防控流于形式,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察委员会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华君说。
浙江省桐庐县纪委监察委员会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徐伟强认为,收紧制度笼子是防止交通行业违纪问题的关键。 “要完善交通违法解决的内部审计审批流程,实现受理窗口受理和后台数据审计相互约束、相互监督,设立数据巡查和电话回访岗位,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理风险风险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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