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卖 不买 不吃——斩断“长江野生鱼”销售产业链”
最近,“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在市场上已经找不到了。 市场监管总局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9月以来“长江禁捕断链”的特殊行动,并公布了典型案例。 从典型例子来看,其中许多是虚假广告和虚假推广事件,有些渔获物是“没有合法来源事件”。
典型的例子有很多噱头营销
在市场监管部门最近查获的典型案例中,有些商人、餐馆为了迎合顾客的费用心理,将“长江野生鱼”等作为噱头进行营销。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柳林洲町兰珍食品店挂着“野生甲鱼”“野生鱼”的招牌,实际上,这家店向人工养殖户购买水产品,并向顾客谎称为野生鱼,可以事先预约。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天赋路“云南生态石锅鱼”酒店菜单上有“长江红鲫鱼”、“长江黑鲫鱼”等菜,实际上都是人工养殖鱼。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渔乐新鲜海鲜水产品店在水产展示区水槽上标注“中华鲟”字样,实际上经营的是普通鲟鱼,都是人工养殖。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监察局局长燕军介绍,市场监管部门以环保营销利用为要点调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进行对商品来源、质量虚假或误导的商业推广,欺骗、误导顾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违法销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行为违法发布野生动物交易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违法捕捞物及其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餐饮环节问题的排除
饮食是水产品的末端环节,管理饮食环节,对“长江禁渔”政策的实施有重要意义。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司市场审计专家陈訪介绍,市场监管总局专门成立“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食品监管小组,指导结合地方餐饮环节优势的检测工作。
――公布饮食环节的负面行为清单。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禁止捕获长江非链条”特别行动的公告》,确定严禁从禁止捕获水域购买、销售和加工非法捕获的渔获物。 严禁购买、销售、加工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书的水产品。 餐饮店严禁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肴。
――突出餐饮环节工作要点,加强餐饮环节问题的排除。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对餐饮单位特别是长江流域周边农家乐等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 督促餐饮公司加强食用水产品的原料管理和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检验要求,检验供应商的相关资质等说明书文件,确保原料的可追溯性。 在线监控网络预约平台与“野生动物”“长江禁猎物”的烹饪新闻有关。 检查中发现餐饮店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或来源不明的水产品的,监督餐饮店立即停止经营,并依法重新检查。
确定五种违法行为
客户要抵制长江的“野味”,自觉文明合理的花费。 那么,客户该如何识别违法行为,如何报警呢?
燕军表示,长江“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规划、为子孙后代谋的重要决策,关系到长江母亲河的生态安全。 这项事业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推进,还需要全社会的共识、共谋、共同努力,真正的目标是“今天不吃子孙鱼,明天子孙鱼”。
燕军表示,长江禁猎区的野生渔获物全部“不买”、“不卖”、“不吃”、“不做广告”、“不提供交易服务”。 违反这“五不”者,涉嫌违法。 客户可以通过12315热线或全国12315平台报警。 而且,客户不仅要“不买”“不吃”,还要积极说服周围的人,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抵制这种违法行为。
9月下旬,市场监管总局对12个省进行暗中访问监督,暗访农贸市场88家、商场超市121家、餐饮公司186家,发现案件线索62条,通报有关地方,依法立案调查解决涉嫌违法的案件。 截至10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向渔业执法部门通报了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案件线索89条,并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34起。
免责声明:南亚报业网汇集了全国高质量的优秀网站推荐给网民,给站长提供免费网址目录提交收录的一个窗口,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