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市民照片被用作医美广告 法院判决赔偿近13万元”
经过医疗美容,意外照片未经本人同意被送到微信公共平台做广告。 近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就此肖像权纠纷作出判决,责令珠海某门诊部有限企业为被害人小苞(化名)书面道歉,支付经济损失、维权费用等共计近13万元。
根据法院通报,年6月,珠海某门诊部有限企业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文案,推广“自体脂肪全脸填充”的手术效果。 开头附有“额头不圆,太阳穴凹陷,平坦的苹果皮肤,下巴不翘”的照片。 应对措施:复制了“体脂全面部填充”等内容,“术后效果”小标题段落还附有10张小苞的照片,“○○体脂全面部填充后,面部丰满明显增加,肌肤更饱满,有弹性,整体 第二天,该公司的微信公共平台又发布了另一份副本,再次采用了小果汁的9张照片。 文章中使用的照片都没有被马赛克遮住。
经法院审理查明,小茹去年曾在该企业进行医疗美容,但没有进行过文案所说的“自体脂肪全脸填充”手术。 在接受医疗美容之前,小茹应这家企业的要求拍照,术后用微信的力矩发表了一点照片,不料该企业顾问直接盗用了她微信的力矩照片,用于企业广告推广。
法院通过微信公共平台发布复印件,介绍其经营整形、美容项目,未经原告小茹同意,擅自采用小茹肖像画进行商业推广,虚构小茹实施上述美容项目,其行为侵犯原告肖像权
免责声明:南亚报业网汇集了全国高质量的优秀网站推荐给网民,给站长提供免费网址目录提交收录的一个窗口,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