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客户应观察那些法律问题?这些要知道”
“双十一销售节”已经发展成一年一度的网购狂欢节,登录各大EC平台,五花八门的促销新闻蜂拥而至,很多人早就把购物车放得满满的,促销的时候买买买。 网购时客户应该观察那些法律问题吗? 遇到麻烦该如何正确解决纠纷? 11月4日,记者采访了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民二庭法官雷海娜。
预售商品不能退货是霸王条款吗?
随着互联网销售竞争的加剧,电子商务纷纷热衷于预售,用支付定金的手段提前锁定顾客,商品页面上出现“不退定金”和“这类商品不能享受7天无缘无故的退货待遇”等字眼。 这类商家的强制性规定属于霸王条款吗?
蕾娜表示,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提供样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增强对方责任,排除对方首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通常,商家约定“这类商品不能享受7天的无理由退货待遇”。 但是,根据《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定制、鲜活易腐、在线下载或顾客开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不得无故退换 在该条款中,“其他由于商品的性质,确认客户在购买时不应该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故退货”,也就是说,如果客户在购买时同意,就不能无故退货。 海外代购商品由于物流等特殊因素,不能完全适用该条款。
如果卖家擅自取消订单怎么办?
晓晓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她选了一件细致的衣服,但在付款的第二天,发现订单被卖家取消了,赶紧联系客服,对方说她选的号码缺货了。 晓晓晓说:“仓库搞错库存了,一句对不起? ”表示愤慨。 卖方单方面取消订单这种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客户该怎么办?
“这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雷纳表示,这意味着顾客在拍摄商品付款后,双方的买卖合同成立生效。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客户可以要求商家承担持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好评,用虚构的交易法怎么定性?
如果卖方履行合同,商品质量也没有问题,也就是说即使受到好评也不会对顾客造成实际损害,从买方的角度要求赔偿并不容易。 但是,好评、虚假交易违反诚实信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将刷单行为定性为不正当竞争,根据《防止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九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刷单经营者为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遇到网购纠纷的客户应该如何维权?
客户网购时尽量选择靠谱的EC平台,出现问题时及时联系卖家和平台,通常平台会督促卖家及时处理问题。 出问题后,最重要的是第一时间收集和保留聊天记录、快递新闻、卖家促销图片等证据。 如果卖方不处理,可以向消协等投诉,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手段维权。
如果走诉讼途径,在哪里起诉? 雷纳先生表示,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0条,如果顾客将卖方作为单独被告,也可以向被告居住地或收货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也是为了节约客户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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