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疫机制 强化协调配合——宝丰县检察院在疫情常态化下开展社区矫正从业”
新闻网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宝丰县院社区矫正工作的原有习性,如何在疫情常态化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抗击疫情,开展业务毋庸置疑。 宝丰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召集干警进行认真的业务研判,他们制定了一系列业务措施,在保障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基础上,减少和预防社区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虚管、再犯罪的发生,建立了一系列的业务机制和创新性
定期联系
刑事检察干部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每周五上午举行视频会议,及时处理检察发现的问题和特定时期上级的重要要求,拆解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状况,在会上提出双方存在的问题,讨论处理方法, 特别是对新颁布的《社区矫正法》进行比较定期学习,双方明确联络员,保障日常联络、法律文书相互传递、新闻核对的日常工作。
我们互相帮助
宝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总结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检察机关按照学习法规、文件、指示的上级部门的做法解答问题,协助司法局对有关问题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表达,及时提供支持和帮助。 今年4月,宝丰司法局发现在矫治期间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公安机关立案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社区矫治机构未能掌握翟xx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正常开展矫治活动。 我们通过检查网,反映了这一情况,回答说“拘役、取保候审、居住监控的强制措施不是社区矫正结束的法定情况。” 与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进行了讨论,最后认为对翟xx的社区矫正机构不能停止,但必须立即与公安机关进行信息表达,以降低翟xx在疫情期间逃跑的风险。
新闻共享
及时通报检察、司法各行业内的新法规、新政策、新要求以及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通过智能检察平台,实现双方的新闻共享,及时更新平台副本。 检察机关在进行监督检查时,要事先准备作业,带着问题检查,在检查中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稳定地发现问题。 双方在社区分享了服刑人数、个人新闻和社区矫正的开始时间,减少了核对时间,提高了监督效率。 杜绝了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案例信息表示
检察机关每月选定1~3个乡镇司法所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进行信息表达。 疫情前期,检察院发现的一些乡镇司法所每月25-30日集中进行法律学习和思想汇报,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一定风险。 在双方的信息表达中,根据每个乡镇司法所的服刑人数,设定为每月1-5天、10-15天、20-25天三个时间段,各学习3-5人的法律法规和思想报告,在学习法律和思想报告时,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开1米戴上口罩 司法官也要准备消毒液和洗手液,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的概率。
联合检查
在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为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我们在检查社区矫正工作时邀请了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的人员。 检查以查档案、查定位、查轨迹为主,个别谈话回访为辅,首要保证犯人不出门、不密集,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减轻压力。 检查中发现部分犯人是机械分离的,调查结果显示,犯人向司法局报告思想时,犯人的手机是让孩子在网上授课时使用的。 对此,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引起重视,第一时间在社区各乡镇司法所举报,严禁因各种原因发生人机分离、定位不准确的情况。 联合组织开展矫正活动检查,可以逐一发挥双方的职能特点,形成员工压力,共同促进社区矫正员工依法推进。
联合培训
双方在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时,邀请双方人员参加,特别是在新业务、新规定的学习方面,邀请双方骨干阐述对新业务、新规定的理解和心得。 互相学习业务知识。 共同提高职务能力。 今年5月学习《社区矫正法》时,双方业务骨干阐述了矫正法及其后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分别利用心得和《社区矫正法》开展矫正工作的方法。 根据上述措施,我院今年对全县社区矫正进行了8次检察监督,发现11个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口头纠正,3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次视频联席会议,5次解答社区机构问题。 无论是新冠肺炎病毒流行的关键时期还是疫情常态化时期,宝丰县的社区矫正工作都没有受到很大影响,囚犯没有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社区矫正秩序井然,我们也给出了社会合格的回答。 (张广兴周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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