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男子活埋79岁母亲获刑12年 案件详情回顾”
新闻网报道年11月2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就被告人马某宽涉嫌故意杀人罪开庭审理。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安排检察人员杨柳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被告人马某宽悔恨的态度很好。 靖边县人民法院在法庭上宣布,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被告人马某宽没有表示是否在法庭上上诉。 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共计31人旁听了审判。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执行犯罪,因犯罪人意志以外的理由未成功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对照既遂犯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对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执行程度、损害的大小、犯罪未成功的原因等,可以比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事件的回顾
5月5日上午,靖边县公安局接到张某报警,称5月2日晚丈夫马某用手推车拽婆婆王某(马某母亲)后至今未归。 5日上午,民警发现马某,供认将母亲放入废弃墓地掩埋。 之后,老人被救出。
据靖边公安通报,年5月2日20时左右,马某用手推车将家中瘫痪的母亲( 79岁)带走。 第二天凌晨两点左右,一个人推着车回家了。 我和家人去见妈妈了。 马某谎称送庆阳的公交车去了亲戚家,家人急忙去了车站。 凌晨4点左右,马某离开家人的视线,一个人出去了。
5月5日上午,靖边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民警发现马某,经询问,马某供述称,他将母亲用羊车推到炼油厂后面的万亩林,看到无人看管,发现并掩埋了废弃墓穴。
5月8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马某以故意杀人嫌疑批准逮捕(综合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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