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语》剽窃《梦幻西游》 二审被判赔偿1500万元”
法院宣布现场。 罗厚胤摄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9日宣布,该院日前依法设立上诉人广州思锋新闻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思锋企业”)、广州四三九九新闻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四三九九企业”)和被上诉人杭州本雷火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雷火企业”)
雷火企业获得独家许可成为“梦幻西游”的权利人,发现思锋企业和四三九九企业制作和运营的“仙语”与“梦幻西游”相似,一审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投诉,要求思锋企业和四三九九企业停止侵权、消除损失的
天河法院经审理认为,“仙语”与著作权侵权构成不正当竞争,侵害行为停止,因此未责令停止侵害,判决赔偿1500万元。 思锋企业和四三企业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仙语》的部分文案、美术表现及游戏设计与《梦幻西游》对应文案相同或实质相似,构成了对《梦幻西游》的剽窃。 思锋企业和四三九九企业的导量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于赔偿额,法院结合《仙语》的ios途径、官网途径及其他应用平台在3个途径的利益等,最后考虑其他适当因素,维持一审明确的金额。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该案二审符合一审纠正涉案游戏分项保护的审判思路,从整体上评价涉案游戏,符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审判指导(试行)》整体保护精神 (索有为 侯洁郑志柱)
免责声明:南亚报业网汇集了全国高质量的优秀网站推荐给网民,给站长提供免费网址目录提交收录的一个窗口,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