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断熟人间借款“无头案” 法官祭出心理学和大略率”
蒋某提供的银行贷款证明图据法院
原告说借了10000元,被告声称只借了1000元,但没有借据……一起向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法官该如何判断?
日前,四川大英法院审理此案后,根据“贷款人比借款人记得更清楚”等新闻,原告向被告贷款10000元,以及被告未要求发放借条的概况性大于被告向原告贷款1000元,发放借条的概况性。 并根据现有证据和推理做出判决,支持原告“借了10000元”的诉讼请求。
的法官表示,目前被告没有上诉,承诺本月内履行还款协议。
“老熟人”借了10000元
我说还款时只欠了1000元
据大英县人民法院称,彭某和原告蒋某都是大英县某乡镇村民,都是养鸽户,由于和亲戚有关,平时走得多如朋友。
根据双方的陈述,彭某曾经多次向蒋某借钱。 因为关系很好,所以一直没有发行过借条。 金额从几千元到两万元不等,上次借款的彭某都全额还清了。
蒋某说,年,彭某再次向蒋某借钱。 因为手头没有现金,蒋先生向银行申请了10000元的贷款交给了彭某先生。 银行贷款有规定的利息和还款期限,所以双方没有约定资金利息和还款日。 鉴于彭某前期的良好信誉,蒋某也没有要求发放借条。
2019年,贷款到期,蒋某催彭某借钱。 此时,彭某只认1000元,交给蒋某,在自己发行的借条上注明只借1000元,要求蒋某按借条上记载的金额还款。 蒋某声称没有发行借条,所以也不能发行借条。 双方多次谈判后,彭某还是只偿还了蒋某1000元。
负责的法官告诉记者,蒋某不同意彭某的说法,认为对方没有发放借据,但借给他的1万元是事实。 两人就此引发纠纷,当地乡镇和村干部多次调解,尽管证据有限,但没有“平定”,最终诉诸大英法院。
没有借据
法官提出“逻辑链”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存在债务问题是事实,只是金额上有差异。 原告蒋某提供银行贷款和取钱证明,许多证人分别“有贷款”、“向彭某借钱”、“看到他把钱叠在彭某身上”等,但无法说明到底借了多少钱。
但是法官在审理中发现了疑点。 双方因为熟人关系,多次借款,没有签订过借条,甚至连以前的两万元借款都没有写借条,为什么这次的“只有1000元”要写呢? 案件法官表示,在双方都承认的“曾多次借款”的前提下,这次借款写借据并不是一贯的方法。
对此,被告彭某主张自己上次只欠原告2000元,原告主张借了20000元,在争议发生后吸取了教训,这次借款向原告发放了借条。
但是,这个理由不能接受。 的法官说,首先原告否认了这一事实的存在,被告也没有提供有力的证据说明。 其次,双方既然有债务纠纷,为什么会有这次的债务? 而且只有1000元的小额贷款,不符合生活常识。 最后,考虑到在日常生活中借款人比借款人更清楚地记得借款,结合原告的资金来源和借贷时间节点等。 因为法院认定,原告借给被告10000元和没有要求被告发行借条的概要性大于被告向原告借款1000元并发行借条的概要性。
根据上述证据和推论,法院最终宣判,被告彭某向原告蒋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9000元。 案件法官表示,目前被告尚未上诉,但该判决已产生法律效力,被告彭某也承诺在本月内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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