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开展以工代训 每人每年最高补贴3千元”
培训、职工毫无疑问,用人单位可以开展“劳动者培训”,领取补助金。 人力社保局宣布,用人单位开展“劳动者培训”,人均年最高补贴3000元。
具体来说,有两种补贴对象。 其一,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工厂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收贫困劳动力就业,“用劳动报酬培训”;其二,参保公司、民办非公司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吸收包括零就业家庭在内的成员,连续两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
按照补贴标准,补贴不超过500元/人月。 例如,如果a企业开展吸纳贫困劳动力的小张就业、“用劳动代培”,a企业可以向人力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最高6个月的“用劳动代培”补助金,共计500元/月×6个月=3000元。
需要证明的是,用人单位应当首先申请备案,向注册地(认定地)区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开展“劳动者培训”,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审查后,用人单位可以组织开展“劳动者培训”。 另外,“劳动者培训”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向注册地(认定地)区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助学金并提交相关材料。 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审查公示后,按规定发放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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