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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两地工伤保险参保人员本月起可就近进行工伤医疗”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25 17:48:04 浏览:

10月10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会保险局获悉,10月1日起,重庆市和四川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互认定对方签订的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协议服务机构”),两地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相互办理

“也就是说,在四川参加工伤保险的,如果外派重庆的工作人员不幸发生工伤,可以在重庆就近治疗。 同样,在重庆参加工伤保险的,外派四川的工作人员中不幸发生工伤,四川也可以就近治疗。 ”。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人士说。

川渝两地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发生工伤,就近在两地协商服务机构进行工伤医疗(康复),配备辅助器具。 川渝两地工伤职工根据病情需要到对方协商服务机构进行工伤医疗(康复),配备辅助器械的,其转诊转院的处理流程在省(市)内转诊解决。

该负责人表示,川渝两地可通过人社厅(局)官网对外公布协议服务机构名单,市民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社会保险专栏进行查询。 四川省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名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单位服务栏查询。

在费用结算方面,川渝两地在网络结算未实现之前,两地工伤投保人在对方协商服务机构发生的工伤费用,按照参保地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在条件成熟之前,两地可以逐步实现网络结算。

此外,从10月1日开始,川渝两地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资格“就近就医认识”渠道正式开通。 川渝两地1-4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的赡养亲属可以通过手机app、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和符合条件的村(社区)服务网点,在重庆市和四川省两地实现待遇领取资格的相互认识。 (记者黄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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