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从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部分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作者:消息
7月10日电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毕克新10日表示,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的风险,全国海关对进口冷链食品展开了新型冠状病毒风险监测。 大连、厦门海关7月3日在厄瓜多尔生产的部分冷冻南美白虾外包装样品中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上述公司冷冻南美对虾体和内包装样品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10日就防范疫情进口风险、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的相关新闻举行发布会,毕克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作了上述表示。
毕克新介绍说,为了防范新冠引发的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的风险,全国海关对进口冷链食品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风险监测。 截至昨天24时,全国海关共取样 样品227934个,其中产品样品43964个,内外包装样品147568个,环境样品36402个。
上述样品中,7月3日,大连海关从厄瓜多尔搭载industrialpesquerasantapriscila S.a (注册号24887 )生产的冷冻南美对虾集装箱内壁的样品中,提取了厄瓜多尔的EE 厦门海关从厄瓜多尔EMPAC ADORAD ACIFICO Socied ADANONIMAED Pacif SA.A (注册号654 )生产的冷冻南美白虾的两个外包装样品中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上述公司冷冻南美对虾体和内包装样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其他227928样品均为阴性。
毕克新对检测出阳性的样品进行了核酸序列分析,经过专家研究,表示厄瓜多尔3家公司产品的集装箱环境、货物外包装有被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风险。 专家研判表明,检测结果并不意味着具有传染性,但反映了相关公司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不可行。
毕克新指出,为保护顾客健康,海关总署决定,从即日起暂停厄瓜多尔上述3家在中国的注册资格,停止进口上述3家公司的产品,并对暂停的货物采取退货、报废等解决办法。 海关总署已将有关情况通报厄政府主管部门,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并要求中方尽快反馈。 并进一步加强对我国食品公司的监管,落实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制定发布的《新冠肺炎与食品安全:食品公司指导方针》,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加工、运输中的安全卫生管理和员工防护。
一、海关总署将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来源管制,严格口岸检验检疫,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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