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风险地区人员春运期间不流动不外出”
哈尔滨1月29日电(记者 刘锡菊) 29日在哈尔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规范春运期间高风险地区人员和要点群流动:有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来高风险地区停留史人员,春运 中风险地区的人和有过近14天中风险地区居留经历的人,在春运期间基本不流动,不外出。 该通知的发布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春节期间不必要的外出流动造成交叉感染,给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个人家庭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和损失。
通知指出,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居留经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统一防控要求,春运期间不流动、不出门,自主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执行相应的隔离或健康监测措施。
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居留经历的人员,春运期间基本不流动,不外出。 确实需要离开城市的,经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屯),结合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风险判断审核同意后,经所在区县(市)司令部批准,72小时内可以携带较为有效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行。 必要时,应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
低风险地区人员春运期间要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号召,不需要出行确需出行,必须在7天内携带较为有效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行。 必要时,应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
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从业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机构从业人员、各类学校(包括教育培训机构)和幼儿机构教职人员、中小学生等积分群,春运期间基本不流动, 确实要移动,必须经所在单位(学校)审查同意,并经所在区县(市)司令部批准,在72小时内携带比较有效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移动。 必要时,应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率先执行上述防控要求,春运期间确需迁出的,须经所在单位和社区(村屯)审查同意后,报所在区县(市)司令部批准
各区县(市)、各部门、各部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职责,大致按照“谁批准、谁负责”,切实加强春运期间人员规范的流动,严格做好“龙江健康码”和“市内码”的发放和管理,发现的漏管、漏检问题。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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